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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全市建设监理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

发布时间2019-03-14

各县市区、市属各开发区建设局、质量监督站,局属有关单位、监理企业:
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设工程监理水平,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行为,督促监理企业切实履行监理职责,根据省建设厅《关于开展建设监理专项检查和资质核查的通知》(鲁建建字【2011】10号)及市建设局的统一部署,结合我站下发的《关于对建筑工程监理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》(潍建监字【2011】36号)要求,6月16日至6月30日市监督站抽调专业人员组成5个检查组,对我市监理企业及外地进潍监理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。现将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:
一、基本情况
本次检查,在企业项目自查的基础上,重点对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资质在监工程项目的企业,从企业统计上报的《在建监理项目一览表》和各县市区监督站报送的《在建监督工程统计表》中,随机抽取本地各企业2-3个单体工程项目,进潍监理企业1个单体工程项目,按照《潍坊市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质量考评标准》,对每个单体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质量进行量化打分;此次共检查56家监理企业的104个工程项目监理现场,涉及本市监理企业38家,外地进潍监理企业18家,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51份。  
从总体情况看,企业能按国家、省《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》的标准,从注册资金、执业人员注册数量、固定办公场所等方面,满足获准所取监理资质许可的条件要求,大多数企业能够严格执行《工程建设监理规范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认真履行监理职责,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重视程度普遍提高,加大监管力度,工程实体质量得到有效的控制,监理质量行为日趋规范,能够按照企业资质等级承揽工程,无转让监理业务行为,加强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,强化对监理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,从业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有大的提升,通过对企业业绩宣传、公示,有力的督促监理取费逐步提高,现场监理资料整理的及时、完整、规范性,较以前有所改进,施工现场的实体质量监理情况普遍好于安全监理情况,建设单位、施工单位对监理企业评价较高。也存在监管体制还不理顺,本地企业整体好于外地企业,同资质等级的企业之间、企业内各项目部间管理水平参差不齐、差距较大;有些监理企业管理水平甚差,存在不少问题。抽查的外地监理企业存在无资质证书或提供过期资质证书、总监无证或不在现场,无监理人员、监理过程资料记录严重不足等诸多问题,并均未办理入潍备案手续。
二、存在的主要问题
(一)综合管理、市场行为、人员配备等方面
1、部分企业信息化管理制度不够健全,对精密仪器维护维修保养无记录。
2、部分企业的市场行为还不规范。应进行招投标的项目没有通过招投标方式发包。或现场不能提供中标通知书;监理服务取费普遍低于国家调控标准,普遍取费在4-7元/平方米,有的取费在2元/平方米。
3、部分企业项目机构人员配备达不到《山东省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标准》人员配置要求;部分项目总监不常驻施工现场,无法人书面授权,专业监理工程师人员不足,监理员无证上岗;个别总监级别与监理工程等级不符,专业不匹配。
4、现场办公设施配备简陋,工程项目配备相关的标准、规范、图集等专业书籍少,安全生产方面工具书基本没有;项目监理机构标准化建设(人员统一着装、统一安全帽、统一胸牌,“十上墙”,监理文档统一信息化管理)薄弱。
(二)质量控制方面
1、部分工程无图纸会审,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不全,无专项施工方案审查。
2、部分监理资料进场材料报审资料不完整、旁站记录不及时完整,对监理的主要工作不能提供有效资料,例会记录内容不全,可追溯性差,有的甚至未经各方会签。
3、部分工程存在实际施工与图纸设计不符问题;无设计变更和图纸审查;部分工程施工质量差;监理单位未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通知单未回复。
4、部分分部、分项及隐蔽验收记录签章不全,分部验收不及时,监理人员不具备签字资格。
5、对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未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,监理工程师通知单部分项目有整改通知,但无整改回复,对是否整改无从查询,且存在签字代签现象。
(三)安全生产监理责任落实方面
1、部分工地现场存在施工机械、洞口临边、脚手架、临时用电、基坑边坡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安全问题;监理单位未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,对存在问题视而不见,有的通知单未回复。
2、监理规划、细则针对安全方面内容不全,大部分监理资料专项施工方案缺项,无安全检查记录。
(四)建筑节能、环保材料应用方面
部分工程监理规划、监理细则中对工程应用的环保材料质量检查不全面。
(五)监理资料管理方面
1、现场监理档案真实、准确及时性较差、未按规定进行分卷,有的项目监理档案严重欠缺;
2、监理日志、月报内容不全,部分监理日志仅记录施工进度,对材料、实体安全质量等主要事项没有记录,个别工程旁站记录、监理日志存在造假现象,与实际不符。
三、处理意见
根据检查情况,经研究决定,对潍坊市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翰林新城8号住宅楼等12个工作质量考评较好的监理项目予以通报表扬(附件1)。对22个考评得分较低,监理管理差,未能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的项目,给予通报批评(附件2)并在建设局监管考核系统对该企业进行扣分。对无资质证书,不履行监理职责,存在诸多严重问题的外地监理公司,工程完工后,清出潍坊市建筑市场(另行文)。其他受查外地监理企业,自通报下发之日起15天内办理入潍备案手续,如逾期未办理,立即清出潍坊市建筑市场。
四、下一步工作要求
1、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,各监理单位应高度重视,举一反三。对检查组现场签发的整改通知单,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,迅速予以整改,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应严格督促落实,并于7月21日前将问题整改跟踪检查情况书面报市监督站。
2、 对外地进潍的监理企业,各县市区主管部门,应积极按照《潍坊市外地进潍工程监理企业备案管理办法》要求,督促其及时办理备案手续,并在日常工作巡查中,加 强检查与考核。今后如发现外地进潍的监理企业工程项目未办理入潍备案,该工程不得参加优质结构、优良工程、文明工地等评选,不办理工程竣工备案手续,并对 当地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。
3、近期,主管部门将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监理工作的文件,进一步督促监理企业,严格履职,不折不扣的执行标准、规范,使监理工作质量再上新台阶。